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空气净化治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3.1 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空气净化治理服务,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期限完成。
3.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4 地点: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校内。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采购人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网页截图和证据随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于截止日期前登陆郑《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网站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郑州市城北路4号三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城北路4号
联 系 人:郭主任
电 话:0371-66303618